网红为博眼球虚构癌症经历引众怒!律师:若造成严重后果需担责

2023-03-31 20:56:49     来源 : 潇湘晨报

“我到现在还想不通,为什么会被确诊肝癌?”近日,网红博主金洋Jyan在网上通过视频分享了自己得癌症的经历,并反省自己为何作息不规律才导致自己得病。

但在金洋Jyan发的长达7分52秒的视频中,结尾的一秒却迎来反转:本期内容纯属虚构,拍这期视频是想让各位多照顾自己的身体。

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所谓的‘声明’就在最后一秒,根本来不及看”。还有网友认为,以这样的方式博取流量根本不可取。


【资料图】

3月30日晚,金洋Jyan在个人账号发布声明称,他是从网上看到一个肝癌患者自述的经历之后,想到自己近期也没做过体检,作息不规律等问题。便以肝癌为主题,告诉大家要少喝酒、作息规律,结尾才表示视频是虚构是创作上的疏忽。

对此,有法律人士对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表示,金洋Jyan的行为虽然够不上违法,但有钻法律空子的嫌疑。由于视频存在引导和博取流量的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视频发布者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起因:引发争议的叙事视频

3月30日中午,金洋Jyan在网上发布了一段有关于确诊肝癌的视频并附上了“为什么癌症一发现就是晚期”的话题。

发布视频的配文上写道:到现在还想不通,为什么会被确诊肝癌......有想过自己身体有些小问题但一直不在意......明明是可以发现,却偏偏要等到。配文下,是一段长达7分多钟的视频,视频中,金洋Jyan通过一个完整故事叙述自己发现肝癌、体检以及反思自己生活作息的过程。甚至还有医生的对话以及在医院抽血的视频。“他们抽了我11管血”金洋Jyan说。

但在视频的最后一秒,金洋Jyan突然挂出了一条声明:本期视频内容纯属虚构,拍这期视频是想让各位多照顾自己的身体,少熬夜、少喝酒、少抽烟。、

“为什么癌症一发现就是晚期”的话题很快就上了热搜,不少网友也发来了质疑:“为了流量已经不择手段了吗?贩卖焦虑、引导公众情绪真的没有必要”还有网友表示:“声明应该放到最前面,在视频最后才放是什么居心?”

进展:博主发文道歉,账号已被封禁

3月30日晚,金洋Jyan在个人微博发布道歉声明。声明称视频是从网上看到一个用户发出来自己很年轻就得了肝癌的经历,以及他在说面对病痛遇到的事情。“这位患者他也想呼吁大家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 不要老是熬夜、少抽烟、少喝酒。”

于是金洋Jyan就发现了自己近期也经常熬夜、吃饭不准点和胃疼。他还查询了很多关于癌症的病情,发现很多人都是在早期和中期时自己硬熬,直到身体受不了了采取医院检查。于是,金洋Jyan为了让这期视频能给大家敲响重视自己身体的警钟,才想着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呈现。需要用到体检的部分他甚至还自费做了一次体检。

“直到最后才告知视频是虚构的是我创作上的失误,对不起大家,我知道错了。”金洋Jyan表示。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3月31日中午,微博管理员就发布了相关处理结果,金洋Jyan发布描述自己确诊癌症后心情的演绎视频,但未在视频明显位置标注内容为“虚构”或“演绎”,仅在视频结尾出现“本期内容纯属虚构”的说明,导致部分网友误解为真实事件进而引发舆情讨论。将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等相关规定对用户予以阶段禁言、禁止被关注以及暂停广告收益的处罚。

微博管理员提醒,在创作剧情演绎类视频或虚构的作品内容时,需遵守平台相关内容创作规范,在作品显著位置明确提示相关内容系虚构或演绎。对利用创作或搬运虚假摆拍的“剧情演绎类视频”内容违规引流甚至盈利的违规行为,站方将视程度予以阶段性禁言、禁止关注、停止广告收益直至关闭账号处置。对搬运、转载演绎类视频内容的用户,等同为创作者适用相关规则。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网红金洋Jyan所属MCN机构母公司为北京大眼星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3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戈,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同时投资有天津大眼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大眼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律师:虽不构成违法,但有钻法律空子的嫌疑

该博主行为在网上引发讨论。对此,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金洋Jyan发布的视频虽然是有博取流量的嫌疑,但在视频的结尾处还是附上了相关声明称视频系虚构,那么该视频就不存在“造谣”等嫌疑。

“相关法律中有规定发布虚假信息造成恐慌,那么就构成犯罪。但该播主从目前看来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也明确说了是虚构的故事。”刘明认为,该播主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和造谣。

但刘明也表示,如果没有那“最后一秒”的声明,那么该博主则涉嫌散播虚假消息并制造恐慌。“你编造一个故事,博取他人的同情来打赏,那么就涉及诈骗或者寻衅滋事。”刘明表示,视频发布者如果发布的是虚构故事,最好在视频的显眼处或者开头说明发布的视频是虚假的。

虽然视频本身不涉及违法,但在短视频时代不少网友可能并不会把视频看完从而将虚构的视频“信以为真”。对此刘明认为,金洋Jyan的视频存在一定的引导性,如果有网友因为金洋Jyan的视频造成一些恐慌、损失甚至打着他的旗号去募捐或者造成什么其他严重后果的话,那么其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友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应当遵纪守法,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都应当予以抵制和批评。此外如果以牟利为目的而伪造信息获取他人同情,或是造成严重社会恶劣影响的,则还涉嫌诈骗以及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依法可以予以严惩。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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